回放 今年1月31日,自治区药监局药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年年底前,将对全区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实施电子监管。</p>
每个零售药店启用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药品进出入药店,都要扫描药品上的电子监管码,记录相关信息,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p>
回访 昨日,自治区药监局药品管理处处长白玛次仁介绍,从11月15日起,我区零售药店开始启用零售药品电子监管终端系统,药品真伪一目了然。目前,全区340家零售药店都已经有了电子监管设备,一部分零售药店已经开始进行电子监管,白玛次仁表示,按照目前的进度,2015年年底前,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是没问题的。</p>
相关监管设备 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在圣洁医药超市,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相关设备调试和信息录入工作。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待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立即启用药品电子监管。拉萨市阜康医药超市已经启用药品电子监管,收银员每天用扫描枪扫描药品上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识别药品身份。“计算机和软件、扫描枪、计算安全终端等都是免费的,我们没有出一分钱。通过扫描,药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批次、生产日期、流通过程、销售记录等一目了然。”拉萨市阜康医药超市相关负责人说。</p>
自治区药监局药品管理处处长白玛次仁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我区列为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药品流通监管系统西部药店试点省份之一,并出资90多万元为全区293家零售药店免费配备计算机和软件、扫描枪、计算安全终端等,所有设备都已经发放到各个零售药店。</p>
“11月15日起,我区零售药店开始启用零售药品电子监管终端系统,围绕电子监管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日常维护等实际操作内容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白玛次仁说,新成立的40多家零售药店也自行购买了电子监管设备。现在,部分零售药店已经开始进行药品电子监管。</p>
新成立的药店 必须实现电子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指出,2015年年底前,要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目前,全区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都已经纳入电子监管,部分零售药店也已经实现了电子监管。白玛次仁说:“前一段时间,我们到地区调研时了解到,一些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系统运行还不完善,国家药监总局已经下发了通知,要求我们对零售药店进行督查,确保零售药店电子监管系统及时运行。”</p>
“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贯穿于药品生产、批发、销售等各个领域,实现全过程的跟踪和监管,通过全国电子药品监管网,可实时查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药品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发现问题药品,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防止群众买到‘问题药’。”白玛次仁说,今后,药品电子监管将成为零售药店成立的前提条件,新成立的零售药店必须购买有关电子监管设备,保证进出药品安全。适当的时候,药监部门工作人员将到零售药店检查,如果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达不到标准,我们将取缔该零售药店。(记者 刘庆顺)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