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3日电(记者韦慧、裘立华)浙江一男子因涉嫌购买14多万条个人信息做产品推销,19日被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p>
据检察院调查,今年3月,刘某经人介绍,到嘉兴一家商贸公司担任客服中心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客服和电话营销。</p>
为了拓宽自己的电话营销业务,刘某通过QQ搜索,发现了网上买卖个人信息的途径,于是决定“购买”并“开发”一些客户。</p>
刘某随即加入了一个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QQ群,通过浏览群里的广告,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买家取得了联系,谈好价格后用支付宝向对方付款,获得了大量公民的个人信息。</p>
此后,刘某又向多名卖家购买信息。一般情况下,每条信息的价钱在2毛至5毛不等,信息内容包括客户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和客户购买的产品价格等。买进信息后,刘某将其打印出来交给员工,让他们以电话或邮寄等方式,推销公司的产品。</p>
在信息的选择上,刘某每次都尽可能选择和自己准备推销的产品相关的信息。比如某段时间要推销保健品,他就选择近期购买过保健品的公民信息,再进行电话推销。每条信息的价格会因其包含的信息量、售卖次数的不同而有所差别。比如有些信息只有姓名和电话,有些信息还包括家庭住址和以前购物的信息等内容,价格就不一样;信息如果此前卖给过其他人,价格会便宜些。</p>
从今年3月到8月,刘某通过网络交易,获得了大量购买过保健品、手机、电脑、手镯等产品的客户个人信息。他的行为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检察机关指控,刘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14余万条,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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