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好赌欠下巨债 抢劫扼死朋友一审获死刑
因好赌欠下外债无力偿还,遂起抢劫歪念,在威胁取得被害人银行卡密码后,为掩盖罪行杀人灭口。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抢劫后故意杀人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唐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唐建军与本案死者秦某是朋友关系。唐建军因赌博等原因四处举债,案发前无力偿还到期欠款。今年1月25日晚,二人在某宾馆开房时,唐建军企图翻开秦某的手提包盗窃现金,但无下手机会,于是约定次日上午在秦某位于大渡口某小区的装修房再次见面。
次日中午,唐建军伪装后避开电梯监控来到被害人房间,趁秦某接电话不备之机从秦某的手提包里盗出钱包,随即被秦某发现,二人发生抓扯。
唐建军遂推倒秦某并拳击额头致秦当场昏倒,然后用透明胶带捆绑秦某的手脚、封住秦某的嘴,在秦某苏醒以后逼迫秦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并打电话到银行确认无误。
确认银行卡密码后,唐建军解开秦某嘴上的胶带,秦某大声吼叫,唐建军害怕罪行败露,随即掐住秦某颈部并掀起秦的上衣衣角捂住秦的口鼻,扼压秦某颈部致其当场死亡。当晚唐建军用秦某银行卡在银行ATM上共取款5万余元。
重庆五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建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现金及银行卡,并逼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抢劫得逞以后因担心罪行败露,又采取掐颈、捂口鼻的方式杀害被害人致其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唐建军抢劫以后为掩盖罪行而杀人灭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唐建军表示将上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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