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安徽泾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十四小时内破获一起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泾县看守所。</p>
12月9日,皖南山城泾县整日在笼罩在一片雾霾里,当晚6时30分许,刘某(男,64岁,泾县昌桥乡人,系泾县城东开发区某厂门卫)驾驶其本人的“美菱”牌黑色电动自行车买了菜打了散酒返回工厂,谁知在张家洼路上受伤倒地,路过行人赶紧打电话报警。</p>
12月9日18时40分,安徽泾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经勘查,伤者躺于开发区隆鑫铸件厂路段处,身旁有一黑色电动自行车倒地,路上遗留少量散落物。</p>
雾霾天气加上天黑,民警仔细勘查遗留少量黑色电动自行车外壳及电动车碎片等撒落物,细心的民警发现在黑色的碎片中夹杂着“深蓝色”的碎片,初步认为此事故系交通逃逸案件,且发生在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影响恶劣。</p>
经查事发路段位于开发区张家洼路,该路段属开发区边缘道路,附近有9家制造企业。通过现场两种遗留物特征,对肇事车辆特征及事发时间进行分析,判断肇事车是一辆蓝色电动车,肇事者极有可能是附近某家铸造厂的职工,而事发时也恰好是企业职工下班时间段。</p>
该大队及时召开案件分析会进行部署,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一组到附近企业调取监控资料调查肇事车辆,二组到事发路段附近铸造厂进行调查摸排,三组到泾县公安局调阅事发路段附近监控。</p>
12月10日上午11时17分,刘某经泾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进一步升级,一夜未眠的办案民警更加紧张起来。</p>
通过民警深入走访调查,12月10日17时许,在接连摸排8家制造企业数百辆职工电动车未果后,当民警摸排至第9家厂门口时,发现一男职工看到警察后神色可疑欲骑一辆蓝色电动车准备下班回家,随即,民警迅速上前进行盘问,民警在对该车检查后发现,很快发现该车右侧有明显擦痕,经进一步检查,该车擦痕处有部分破损,民警当场取出现场遗留蓝色碎片进行比对、正好吻合。</p>
办案民警当日连夜传唤讯问该职工,经查, 12月9日18时30分许,桑某(男,48岁,泾县泾川镇人)驾驶“法拉蒂”电动自行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交会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倒地受伤,车辆部分损坏。事发后,桑某驾车逃逸。其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p>
目前,桑某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泾县看守所,交警在此提醒发生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抢救伤者,一旦逃逸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方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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