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莲花社区:模拟法庭让群众“体验式”学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52条之相关规定判决如下: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四万七千三百四十八元;判令被告依法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二千二百四十八元。”这种法庭审理中最常见的场景,12月7日,在莲花社区明珠居委会以“模拟法庭”的形式上演。</p>
“2012年,以承包土地种植水稻为生的李某等人,在原本应该丰收的秋天却发现自家水稻大大减产,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灌溉用水的水质出了问题,水稻减产是由于被告某公司的排污行为直接导致。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案情简介通过短篇话剧表演的形式展示,审判席上端坐着三位身穿法袍的“法官”,台下两边分列“原、被告”和“律师”,调查、取证、庭审,所有法律程序均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观众们深受感染,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小声讨论。</p>
“旁听”群众对模拟法庭进社区表示了欢迎:“我第一次有这种体验,与单纯的说教模式不一样,模拟法庭集观赏性、知识性于一体,通过对真实法庭审理过程的演示,让我们接受了法制教育,感受到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p>
据介绍,“模拟法庭”邀请了安徽大学法学院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通过案件审理过程的再现,给社区的居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自今年以来,莲花社区定期邀请法律从业者、大学生志愿者以不同的形式走进社区,传播法律知识、开展志愿活动,促进了社区服务上的创新。(喻结群、余亚平)
关键词: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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