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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推进食药安全社会共治 六禁令确保监管

2013-12-04 12:50:4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吉林省推进食药安全社会共治 六禁令确保监管

    28日,吉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魏茂义向媒体介绍了吉林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相关情况,并表示将打造廉洁的食品药品管理队伍,给监管人员戴上“紧箍咒”。</font>

  魏茂义介绍,截至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督人员不足4000人。“面对这一情况,新组建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规定,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设立食品安全总监。” 魏茂义说,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在国内属首创。</font>

  为确保依法监管,魏茂义表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项禁令》,对监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执法不公、监管不廉、服务不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如果在具体工作中,发现执法人员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工作人员擅自变更或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拖延受理、审批时限,或利用权力吃、拿、卡、要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外,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开通了“行政审批服务监督平台”。通过该平台,企业可自助申报登记、查询相关审批信息等。市民可以通过食药局官方网站(www.jlfda.gov.cn)和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反馈意见。(记者 高晶)</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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