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交友 相册 论坛 日志 Ei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地方报道吉林

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2013-11-11 18:36:2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7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通过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吉林省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法制化进程上进入了新阶段。</font>

    记者了解到,近年吉林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816件,年均增长14%。</font>

    在毫不动摇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增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结合执法办案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236件,帮助建章立制4311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346件次,举办警示教育867场,走进2684个发案单位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教育、一建议、一整改、一回访“五个一”工作。即将实施的《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共计六章二十七条,除总则外,还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章节。《条例》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工作方针、执法主体、部门职责及经费保障,并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预防措施进行了规划,强化了各预防主体的职责和监督措施。(记者 杨成启)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复制地址给QQ/MSN好友]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 验证码:
推荐阅读
最新文章
观注:热点图片
精彩推荐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