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5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全省交警部门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11月7日、14日、21日、28日为全省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font>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集中整治货运车辆超载、超员、超速、非法改装、无反光标识、人货混装、逾期未年检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记满12分仍驾驶车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font>
此外,省交警总队将筛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违法记录,将情况发给各地,各地集中对涉及的车辆及驾驶人开展违法记录告知清理工作,定期发布各地“清网”工作情况。</font>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启动固定式交通安全检查站,在货车违法行为集中发生的区域设置临时检查站。</font>
同时,强化路面巡逻检查,国省干道、高速公路严格落实每50公里一台巡逻警车勤务要求,适时地增加巡逻频次增强检查效果。加强夜间巡逻密度。同时,发现大客车凌晨2时至5时上路运行的要强制其落地休息,并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font>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全省交警部门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11月7日、14日、21日、28日为全省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行动期间,严格按相关规定审核货车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合格;严格检验客车座位数、安全带、应急出口、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装置是否合格。</font>
整治期间,交警总队及各地将派督导组深入各地开展明查暗访,检查中如发现放宽车辆检验标准、路面管控不落实、道路隐患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将通报批评甚至追责。(记者 吕孟阳)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