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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不得超标乘交通工具

2013-11-03 15:12:1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厅级以下(含厅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通行贵宾通道有关问题作进一步明确。</font>

 

    通知明确要求,厅级以下(含厅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不得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列车商务座、轮船一等舱;出差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时不得通行机场、车站、码头的贵宾通道,不得使用要客休息室。</font>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财务部门对厅级以下(含厅级)国家工作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及通行贵宾通道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font>

 

    据悉,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将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font>

 

 

关键词:吉林厅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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