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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开始对热企进行“月评” 评价结果月月公开

2013-11-03 14:21:3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长春开始对热企进行“月评” 评价结果月月公开

    本月18日开始,长春市提前开栓供热,标志着新一轮采暖期正式开始了。一周来,长春市供热运行情况怎么样?还有哪些环节需要进一步改善?昨日,长春市公用局供热管理处温成君处长为广大市民解答了这些问题。</font>

  供热一周后开栓率可达百分之百

  温成君介绍说,从18日零点开栓以来,现在长春市的供热比较平稳,每天都有新增的开栓面积。但仍有个别区域,由于工程建设,还没有开栓。“预计供热一周后,也就是25日后,开栓率可达到百分之百了。”温成君说。</font>

  对于已经开栓供热的企业的运行情况,温成君说,各单位运行都非常正常,从监控的数据上来看以及用户反映来看,只要开栓供热了,温度都能够达标。</font>

  屋里不暖先找供热企业查原因</font>

  如果供热后,屋里不热怎么办?如何退费?温成君说,首先要找供热企业,让供热企业上门查找不热的原因。</font>

  “交热费不是为了退费,主要是为了热起来。”温成君说,作为企业到现场后查到原因,帮你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屋里热起来,就达到了目的。但有些问题不是经过调解就能解决的,可能关系到其他用户,或者关系到供热系统,那么本采暖期可能是解决不了的。这个时候,市民要依法维权,要求供热企业上门测温,如果供热企业在4个小时之内不上门测温的话,可以向区住建局的供热管理部门申请测温,供热管理部门对于每个月有两次测温不达标的,就视为本月供热不合格,那么整个采暖期就可以依法要求进行测温。在供热期结束之后,4月10日市民就可以到区住建局拿着测温记录,请区住建局给你进行退费裁定,拿着这个退费裁定就可以到供热企业办理退费。</font>

  本采暖期对企业开展“月评价”</font>

  “我们本采暖期开始,就是说从24日24时开始,就要再次对本采暖期进行系统评价。”温成君说,评价标准主要是从生产经营情况,设备完好、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还有信访处理,合同的签订情况,合同的执行情况,响应政府号召等方面系统考核。</font>

  据介绍,评价初步计划是一个月左右评价一次。欢迎广大市民也参与到评价中,市民可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或拨打12319反馈建议。同时,也会通过各社区专干反馈的信息来评价供热企业的服务水平。另外,相关部门也会走到社区内征求居民意见,把居民反馈的意见也加入到评价考核之中,基本争取一个月公开一次评价结果,然后在供热期结束之后再有一个统一的排序。(记者 姜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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