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重拳出击治理“白色污染”
力争2014年底中南部地区实现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
我区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多举措推进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p>
根据《意见》,我区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建立形成“行政推动、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农用残膜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14年底,力争在中南部地区实现县(区)有加工企业、乡(镇)有回收网点、乡(村)有农机回收合作组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p>
根据《意见》,我区将积极建立回收网络。各地根据农用地膜使用及污染情况,扶持建立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带动周边地区废旧农用地膜及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加工及再利用。结合农业合作组织建设,依托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组建农用残膜回收作业服务队,开展农用残膜回收作业服务,安排残膜回收作业补贴。</p>
进一步推广机械回收。加快研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回收效率高、性能稳定、地区适应性高的残膜回收机械,将定型的残膜回收机械纳入国家购机补贴,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同时结合农村环保项目,扶持残膜回收作业服务队增加机械总量及装备。</p>
自治区将设立农用残膜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用残膜回收再利用建厂补助、回收补贴、网点建设、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等。(记者 宗时风)
来源:宁夏日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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