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说,中国是一个封建传统深厚的国家,所以,对于潮流的摩登,无论如何不会放任自流,卫道者即便螳臂挡车也要挺身而出;摩登潮起上海,上海也就率先行动。不过起初的行动也还谨慎,如认为“作俑于外国妇女”的不穿袜子,属惊奇炫异,有伤风化,上海市公安局便通令严查禁止。处于文化保守的南天王陈济棠治下(1928-1936年)的广州,则更夸张。1933年8月,广州市社会局宣布禁止裸足短裳的同时,对于一切奇异服装,均一律禁止。广东省财政厅也因属下女职员曲发染甲,抹粉涂脂,在严加训饬,要求力戒浮靡、洗净铅华的同时,特别要求穿用土布衣服,以正观瞻。
但是,地方当局毕竟挡不住时代的潮流,一些处于逆反期的上海女学生尤其不买账,索性把袜子去了,不但露腿,而且露出“香钩”,不但露出雪白粉嫩的大腿,而且在大腿上,画了图案的花纹。此后不穿袜子的女子愈发多起来,到得1933年的天津,不穿丝袜,竟被推为最摩登者。而且,虽然不再是女效优伶了,但如鲁迅先生在1933年的观察,求售于男的本质还是一样;娼妓们用浓厚的脂粉,妖艳的服装,尽量美化自身,以博得顾客们垂青,家庭妇女们也多数是不自觉地在和娼妓竞争,———自然,她们就要竭力修饰自己的身体,修饰得拉得住男子的心。(鲁迅《关于女人》)
经过上海和广州当局的“闯”和“试”之后,到1934年,反摩登运动终于上升到中央层面,1934年2月,蒋介石在南昌亲自策动了新生活运动,其中首要的方面,就是顺应前述的吁求,取缔奇装异服。这也是抵制日货的一个重要内容,从经济上讲也有其现实的意义。1934年6月10日,江西省政府奉蒋介石手令,率先出台《取缔妇女奇装异服办法》,袖长、衣长、裙摆、领高均作严格规定,让你既不能奇,也无法异。
取缔奇装异服,各地基本效法江西,唯广东变本加厉。陈济棠亲自出马通过广东政治研究会制定各种服装标准,对于取缔妇女奇装异服不遗余力,违者“即予拘究”。为此,公安局在各大马路悬挂“公安局取缔奇装异服,九月一日起强制执行”字样的大幅标语,并派出大批休班武警,分赴市内各裁缝店检查,发现奇装异服,一律没收销毁。同时,还联合社会局及提倡国货会共同筹办日常服装样式展览会及服装标准巡行。然而,除了九月一日当天过分夸张的摩登服装尽行绝迹外,“御蝉翼轻纱衬薄内衣者”还是大有人在,当局对“仍有顽固女郎视公令为儿戏”甚为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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