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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普高评优办法(试行)大学生评“省优”须过身体心理关

2013-10-22 23:12:40 作者:admin 来源:贵州都市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贵州出台普高评优办法(试行)大学生评“省优”须过身体心理关

绘图/李新春</font>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出台,在学生想评“省优”,需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p>

    据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班集体中评选,但大一年级新生及大一新生班集体均不可参评。</p>

    省级三好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3‰</strong>

    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及比例为:在除大一年级新生外的在校大学生中评选,人数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3‰。评选条件包括: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p>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p>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p>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p>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p>

    省优学生干部占在校生总数的1‰</strong>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及比例为:在除大一年级新生外的在校大学生干部中评选,人数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1‰。评选条件为:</p>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p>

    好学生的1~4项条件。</p>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并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p>

    3.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p>

    省优大学毕业生占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范围及比例为: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人数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条件为:</p>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各项评选条件,进校以来学习成绩一直优秀,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p>

    2、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p>

    省级先进班集体占学校班级总数的1%

    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范围及比例为:在除大一新生班集体外的学生班集体中评选,班级数比例为学校班级总数的1%。评选条件为:</p>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p>

    2、班集体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p>

    3、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p>

    4、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p>

    提醒:各校根据名额推荐</strong>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进行校内评选推荐,并对评选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准备好评优相关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优秀大学毕业生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审查结果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上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表彰奖励名单。</p>

    据悉,被评选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由省教育厅颁发1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被评选为优秀大学毕业生的个人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被评选为先进班集体的由省教育厅为班集体发放1000元奖金和奖牌。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申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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