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示范区 实现新跨越
——贵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思考</strong>
六盘水市盘县淤泥乡彝族村民在乡民族文化广场载歌载舞。(六盘水市委统战部提供)
民族问题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根据当前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战略部署。去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将贵州建设成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贵州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也是探索中国特色贵州特点民族工作道路的重大任务,如何抢抓这一历史机遇,推进贵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探索创建示范区的路径和模式,是摆在贵州各级干部群众面前的重大课题。</p>
一、把贵州建设成示范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strong>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又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在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示范性。在贵州创建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的谋篇布局,体现了中央对贵州的高度重视。</p>
(一)贵州在民族团结和谐方面具有示范性。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有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252个民族乡,民族地方占全省总面积的68.2%。2010年“六普”数据显示,全省少数民族人口为125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11%,除塔吉克族和乌孜别克族外,现有54个民族,其中,世居的少数民族17个,苗族、布依族、土家族、侗族和彝族5个民族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82.09%。贵州少数民族人口总量居全国第四,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11.03%。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贵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长期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谐融洽的良好局面。中央领导称赞贵州是全国民族关系最好的地区之一,是“民族团结的典范”。</p>
(二)贵州在民族文化发展方面具有代表性。千百年来,贵州各民族和睦相处,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同舟共济。各少数民族在空间上分布呈现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格局,突出表现了贵州山地环境对民族文化的包容性,这种包容不但使世居贵州的各民族根据自身的文化特点,在山区不同海拔地带和生态环境中找到了适合各自文化发展的栖息繁衍之地,而且使同一民族拥有多种文化类型。这种多元民族文化共同发展、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相互依存的共生性关系,造就了各民族文化的包容性格,从而奠定了贵州良好民族关系的基础。从新型的民族关系要素来看,这也是贵州创建示范区的文化背景和发展前途所在。</p>
(三)贵州在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典型性。由于自然历史等方面的原因,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小康实现程度落后全国平均水平8年、西部平均水平4年。在贵州创建示范区,探索出后发赶超之路,确保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贵州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是全国贫困程度最深、贫困面最广的内陆多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贫困,又是其中的核心部分。贵州民族地区县人口占全省88个县人口的38.83%,但在2012年,其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仅占22—28%之间,与人口比例极不适应。在贵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集中实施武陵山、乌蒙山和滇桂黔石漠化连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工作,将扶贫开发朝着跨行政区域、跨民族分布界线方向发展,为整体提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探索新路。</p>
黔西南州布依族在古榕树下八音坐唱。(墙忠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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