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部署“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
9月18日,记者从“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部署会上获悉,围绕“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省假日办印发《2013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对“十一”黄金周假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p>
通知要求,“十一”黄金周前,全省将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是旅游客运车辆、汽车、游船、轮渡、缆车、景区客运索道、电梯、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内河、湖泊、水库等水上旅游项目;漂流、登山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硬件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景点和游览区域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游乐场所和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场所。</p>
通知要求,交通、公安、海事、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交通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安全监管,制定“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方案,在高速路收费站开设免过路费车辆的专用通道,确保高速路收费通道畅通,增设临时流动公厕。各地举办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要做好游客超过景区容量的接待预案,同时要考虑增加临时停车场,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容量、流量的信息发布和疏导分流等工作预案。各地要对外公布黄金周旅游投诉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受理。(张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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