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首席质量官是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人,负责企业以产品(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塑造企业质量竞争力。26日,吉林省首届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班在省委党校正式开讲,标志着吉林省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正式启动。参加培训的100名企业学员将成为全省首批首席质量官,成为推行这项制度的先行者。</font>
首席质量官一般应设在企业决策层</font>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建立企业质量文化的企业不足1%。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将使企业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font>
省质监局质量处副处长杜春燕介绍,首席质量官作为对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质量主管人员,一般应设在企业决策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并授权其开展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工作部门,应当隶属于首席质量官直接领导。</font>
首席质量官享有“一票否决权”</font>
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人,主要工作权责包括:负责企业质量战略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检控及质量考核奖惩;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与持续改进;负责企业质量创新,推行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群众性QC小组活动和合理化建议;负责企业质量人才的培训教育,测量顾客满意度;负责企业质量文化创建与推进。</font>
杜春燕表示,首席质量官工作享有建议权、监督权、把关权以及“一票否决”权四项权利。而当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则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font>
首席质量官制度将成名牌培育重要内容</font>
据了解,下一步,吉林省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在大型或重点企业探索和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的要求,制定年度推进计划。要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列为质量奖励、名牌培育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建立和实施该制度。</font>
同时,“要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深入宣讲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目的、意义,广泛动员企业积极试点。并确定重点示范企业,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杜春燕表示,未来吉林省也会高度重视首席质量官的任职培训工作,任职培训内容应围绕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等进行,确保首席质量官具备较高工作能力和一定工作水平。(记者 张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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