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转移就业培训项目 计划一年内培训1.4万人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就业汉语言(国家通用语言)培训项目于日前正式启动,计划一年内培训1.4万名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p>
2013年,此项目自治区已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000万元。近日,南疆三地州和阿克苏地区及所属25个县(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35个培训站的131名师资和网络教室系统管理员接受了师资培训。</p>
据悉,自治区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就业汉语言(国家通用语言)培训项目,是通过对全区农村少数民族劳动者开展汉语言培训,帮助他们更好更快地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就业的民生工程。该项目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州开展,主要利用县(市)闲置教育培训场所,由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25个县(市)开展培训,共建设35个培训站。</p>
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重点针对所在地州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少数民族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劳动者,通过与订单、定向、定岗培训相结合,一年内对1.4万名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汉语言(国家通用语言)+就业技能培训,使每名学员掌握就业所需的基本汉语言能力和就业技能,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合格一人、就业一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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