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历经近10年的等待,《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记者走访市内多家汽车4S店了解到,不少店在国庆节期间推出的现车销售折扣和优惠政策十分诱人,然而很多市民最担心问题车辆鉴定的标准和公正性问题,呼吁建立较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鉴定机构。</p>
经销商:
首日销售情况与去年同期一致</strong>
上午10点,记者来到二环南路附近的几家4S店,到处都充满国庆节促销的气息,有的店内贴出“现车销售、优惠4万”的条幅惹人注目。初秋的天气虽略带凉意,还是有一些市民早早地来看车。下午3点,人流量明显增加,热闹的售车场面使得销售人员吴女士不得不提前吃了润喉的药片,但实际售出的车辆却屈指可数。</p>
正值国庆节第一天,汽车三包政策带来的影响还未可知。“就今天的情况来看,和去年同期的销售大体一致。”吴女士表示,现在车辆的质量在提升,出现大问题也是少数,消费者购车的积极性还是很高。这一观点得到其他受访店家的肯定,目前的销售情况依然很乐观。</p>
由于汽车属于大综产品,购买时涉及上牌、保险等后续费用,很多问题车辆并非需要退车或更换,而高昂的鉴定费用和复杂的维权程序无形中提高了维权成本,因此经销商经常成为厂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夹心饼”。另一家4S店的王姓负责人反映,汽车三包政策对厂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从而使消费者能够真正受益。</p>
同时,走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经销商对车辆的鉴定标准及其公正性表示担忧,作为消费者和厂商的中间人,经销商们希望通过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明确汽车生产、销售过程中各环节所对应的责任,才能更积极地配合消费者解决问题。</p>
消费者:
呼吁建立可靠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60天的期限太短了,期限内退换车辆的补偿费用也过高。”在西园北路附近的一家4s店内,家住黄土坡的张先生准备新购一辆汽车。据“汽车三包法”的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若出现规定中提到的问题,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配件、更换车辆或直接退货。</p>
针对免费限期内退换车辆的补偿金,消费者李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她购买了20万元的车,行驶1万公里后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必须退换车辆,根据汽车三包政策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退换车辆时须支付1万元至1.6万元的补偿金。“我只开了不到2个月,20万元买的车要赔近2万元了。”</p>
“如何举证?谁来调查?谁来评定?”走访中,记者感受到消费者最担忧的是问题车辆鉴定标准,也有部分人担心汽车三包政策所产生的成本会转到消费者身上。虽存有质疑,受访消费者均坦言自身地位逐渐提高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纷纷呼吁建立“靠谱”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一步加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p>
在汽车实际销售中,大部分消费者是从二级经销商处购车,车辆出了问题,应该由一级经销商承担,还是由二级负责,汽车三包政策中并未明确。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维权时,先由行政机关认可的机构进行调解,汽车经营者后按照规定对问题车辆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担保责任。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及其权威性、真实性和技术性等标准的实现,尚需通过不断发展才能逐渐完善。</p>
维权须知
保管好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strong>
仔细研读《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不难发现,尽管汽车三包法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但都是具有相应的前提条件。天晴时才要修房顶,看清规定中的细则才能不和“三包”擦身而过。</p>
过去, 我们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许多车辆个性化的包装,也有人对车辆的部分性能进行了改装,但在汽车三包规定中显示,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按照规定,消费者即便不对车辆大肆改动,只要在非厂方指定维修站以外的地方对车辆进行改装、调整、拆卸,一旦车辆损坏也不能享有“三包”保护。</p>
同时,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这意味着,消费者须在汽车三包期限内去官方指定维修站进行定期保养。若车辆说明书内再规定不允许车主自带保养材料,那么消费者别无选择必须在4S店进行维护保养。</p>
还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选择“换车或退车”后,不会拿到购车发票上显示的金额。汽车三包政策规定,除符合免费更换、退货条件外,如果消费者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的,应当支付因使用汽车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因此保管好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并对在“三包”有效期内进行维修的汽车要保管好维修记录,才能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提供有效证明。(完)(记者 乔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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