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9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云刚、吴玉才、刘慧芳、王儒贵、孙贵宝和秘书长袁进琳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通过了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相关条例;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何学清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他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要及时转交自治区政府研究处理,并做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他指出,按照常委会各项工作计划,第四季度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要再接再厉、密切配合,确保今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及早谋划明年的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群众,更加贴近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要切实树立人大形象,把李建华书记在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恳谈会上提出的要求落实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树立形象作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期任务,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依法履行职责,以积极主动的作为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要以整风的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记者 凌雁)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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