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医院推销母乳代用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并要求各盟市在落实中做到宣传、检查、监督、管理四到位。</p>
卫生厅要求,各盟市要结合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积极倡导、促进母乳喂养,加大开展母乳喂养和婴幼儿喂养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都要作为应尽职责,自觉开展宣传工作,力求取得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及时核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医疗机构暗地或公开推销母乳代用品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查出问题,严肃处理。各地要加强社会监督,在医疗机构门诊大厅、产科显著位置提出警示公告,并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妇幼科电话作为公开投诉举报联系电话,针对投诉或举报追踪处理。各盟市卫生局结合贯彻落实《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对所辖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督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净化妇女儿童保健事业。(许晓岚王瑞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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