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初,中央第十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发布。</p>
文件指出,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p>
如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中央一号文件指明了方向。</p>
那么,对于内蒙古而言,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要解决哪些重大现实问题?怎样才能形成有效的农牧业生产经营新体制机制?
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郭健分析,推进农牧业经营体制创新,探索土地、草场规模经营、农牧民专业合作的新路子,是顺应当前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区小规模、粗放式、分散的农牧业生产方式是建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最大制约因素。要想破解现代农牧业发展的瓶颈,就必须从经营体制创新方面入手,努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不断激发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催生活力。</p>
那么,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又在哪里?
郭健坦言,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抓住两个关键:第一,要巩固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决不限制或强制农牧民流转承包土地,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切实有效保障农牧民财产权利;第二,要培育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提高农牧民集约化经营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民新型合作组织,着力构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p>
关键之一:创新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要保护好农牧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巩固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p>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2年,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1670.9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总面积的18.3%,签订流转合同32.6万份,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为51.1万户。到2015年,全区土地流转面积将达到2700万亩。</p>
自治区农牧业经营管理站调研员杨印成告诉记者,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的一大关键是“由谁经营、怎么经营”。目前,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引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激活了企业、富裕了村民,呈现出村企结对享共赢的良好态势。</p>
以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奈伦淀粉公司为例,公司在新发乡大有庄村以每15亩4500元的价格流转了1万亩土地,解决了企业15%的原料需求,实现了困扰企业的标准化生产问题。土地仍由农民来种,但经营方式变了,有60多户农民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了标准化种植,产量明显增加。土地涉及到的280户农牧民“下岗”后搞起特色种植、养植业或外出打工,实现了重新就业年土地租金和劳务收入近900万元,户均达到3.21万元,人均纯收入达8500元以上。</p>
可以说,土地流转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增强了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2012年全区耕地1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为11.7万户,面积达到2779万亩以上。</p>
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将部分农牧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使他们放心地向二、三产业或城镇转移,2012年,全区农牧民转出土地从事其他产业的人数达280万人,他们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同时,通过务工和创业等多种方式,劳务收入达206.17亿元,人均每年获得非农收入7363元。</p>
赤峰市元宝山区美丽河镇四家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一村一品”,蔬菜产业成为全村主导产业,90%以上的村民从事蔬菜生产,全村农牧民人均收入由2008年的7800元,提高到2012年的11600元。</p>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护好农牧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管理,我区还稳步推进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工作机制,制定保障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互换并地”,探索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的有效途径。</p>
关键之二:创新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机制,要培育现代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主体。</p>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农牧民合作社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在组织农牧民、服务农牧民、致富农牧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p>
2010年,全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11042家,首次突破万家,2011年又新增4637家,达到15679家,比上年增长了42%,2012年达到22099家,出资总额447亿元,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97.7亿元。</p>
合作社的农牧民成员人均纯收入高出非成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5%,有300多家合作社以不同形式参与了“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提升了我区农畜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p>
据悉,到2015年,我区农牧民合作社有望达到41470家。</p>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鸿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流入1800亩农牧民承包经营的土地,通过规划整合实现了渠、沟、路、林、田、机、电、井八配套,实现耕作的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统一经营。</p>
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田大户和种地经营能手集中,推动了农牧业科技进步。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六合镇东山屯村福海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的1238亩土地,过去由102户农牧民种植,现在合作社只有15至20个劳动力、两台大型拖拉机和四台小四轮就可以完成一切田间作业,每年可为每户节约生产成本1500元左右。</p>
扶持农牧民合作社既是扶持农牧民,也是扶持农牧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非常直接。近两年,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专项扶持资金,且逐年递增10%以上,采取更加有效、更加直接、更加具体的工作措施,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尤其是各级示范社做大做强。</p>
2009年开始,自治区启动示范社建设,目前已评定自治区级示范社210家。今年自治区要继续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开展示范社建设,再评定300家示范社,切实提高其示范带动力、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畜产品品牌和有社会影响力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到2015年,争取培育自治区级示范社1200家。</p>
郭健告诉记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三农”,潜力和希望也在“三农”,创新培育和造就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正是激活农业生产潜力的关键之举。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要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p>
实践证明,在坚持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我区通过发展农牧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就要在创新经营体制上多发展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辟家庭经营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的广阔前景,也走出一条农牧业经营体制创新之路。(王国英 岳鸿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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