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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定》开始实施

2013-10-02 13:09:28 作者:admin 来源:贵州都市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贵阳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定》开始实施

    贵阳市出台的《贵阳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今后对违法建设依法实施拆除的费用,将由违法建设行为人自行承担;同时,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时,属于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为了配合《规定》实施,国庆假期期间,贵阳市将投入至少50%的执法力量,加强建设的查处管控。</p>

    谁违建,谁负责拆除</font>

    据了解,《规定》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绿地进行违法建设、违法转让和倒卖土地使用权等十种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界定。</p>

    一直以来,拆除违法建筑的成本基本都是由政府买单,而违法建筑修建者总是抱着赌博的心态进行违建,违法成本过低让很多人都抱着侥幸心理。对此,《规定》中第三十条就明确规定,对违法建设依法实施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建设行为人承担。</p>

    此外,《规定》还明确对于反复、有组织地进行违法建设,或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恶意进行违法建设的,依法从重从严予以处罚。建筑施工等相关企业违反有关规定进行违法建设的不良记录,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计入诚信档案,并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开。</p>

    拟出台举报奖励办法</font>

    为鼓励更多人加入监督违法建筑行为的行列,在《规定》中对于奖励措施,也作出明确的规定:单位或个人应主动积极劝阻违法建设行为,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举报违法建设经查证属实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p>

    此外,贵阳市拟出台《贵阳市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对本市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向县级以上城管等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或协助查处。</p>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举报或协助城管等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根据被举报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建筑面积及性质、情节和处罚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500—5000元/件。(段昌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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