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是一个能歌善唱的民族。壮族人无论男女,从四五岁的童年时代就开始学唱山歌,父教子,母教女,形成幼年学歌,青年唱歌,老年教歌的习俗。
在农村,无论下地种田,上山砍柴,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或青年男女间的社交恋爱等,都用山歌来表达情意。有些地方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对话、吵架有时也以歌代言。唱歌几乎成为壮族民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人人能歌,个个会唱。因此,广阔的壮乡,素有"歌海"的美誉。被诗人称为"铺满琴键的土地"。
"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传。"壮族民间认为,"歌圩"是刘三姐传歌才形成的,刘三姐是歌圩普遍形成的重要标志。歌圩的歌就是刘三姐的歌。刘三姐被广西民间视为"歌仙",宜州市是刘三姐歌谣最有代表性的地区,被认同为刘三姐的故乡。
刘三姐歌谣大体分为生活歌、生产歌、爱情歌、仪式歌、谜语歌、故事歌及创世古歌七大类,它具有以歌代言的诗性特点和鲜明的民族性,传承比较完整,歌谣种类丰富多样,传播广泛。
历史传说
刘三姐是壮族民间传说人物。其传说最早见于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九十八《三妹山》。明清以来,有关她的传说与歌谣文献记载很多。壮族民间口耳相传的故事与歌谣更为丰富。
广西宜山壮族传说,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703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被视为"神女"。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后曾到附近各地传歌。慕名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但短则一日,长则三五天,个个罄腹结舌,无歌相对,无言以答,羞赧而退。然而她的才华却遭到流氓恶霸的嫉恨,后被害死于柳州。传说她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了仙。也有的说她在贵县的西山与白鹤少年对歌七日化而为石。还有的说财主莫怀仁欲娶她为妾,三姐坚决反抗,莫买通官府迫害三姐,三姐乘船飘然而去,等等。
虽然传说不一,但千百年来壮族人民对她的尊崇与热爱之情却是一致的。现在,广西很多地区都立有刘三姐的塑像或刘三姐庙。每当有新的壮歌集问世,必先捧一本供在她的像前。有些地方的歌圩,第一项议程是抬着她的像游行。壮族人民尊她为"歌仙",至今还有"如今广西歌成海,都是三姐亲口传"的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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