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首次微博直播庭审
两被告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当庭宣判;高院表示今后将有规划地直播大案</font>
庭审现场。</font>
直播界面。</font>
27日上午9点,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在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公开审理,与平日的审理不同,贵州高院在微博上进行了庭审直播,28条庭审信息记录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现场。据了解,这是贵州首次对庭审微博直播,省高院外宣办人员表示,庭审微博直播作为司法公开的一种尝试,一些重大案子将进行直播。</p>
微博直播:被告认罪,当庭判决
8月26日19点35分,省高院通过新浪实名认证微博@贵州高院发布直播预告:2013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连、王学华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本博届时将直播庭审内容,欢迎网友关注。微博发出后,引起不少网友关注。</p>
“徐连、王学华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由清镇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刘海英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陈琨、叶黔山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杨宇担任法庭记录。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清湘出庭支持公诉。”昨日上午9点50分,@贵州高院发出第一条微博就庭审现场进行直播。</p>
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贵州高院微博通过文字直播、配发现场图片的形式,实时发布了28条信息,直观地反映了整个庭审过程。</p>
据检方指控,2013年5月9日晚21时19分,被告人徐连伙同王学华二人在清镇市红枫湖黑石山水域禁渔期期间电鱼,贵阳市两湖一库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场抓获被告人徐连,查获鲫鱼、白条鱼等20斤,以及作案木船一艘、装鱼用的红色塑料盆一个、电鱼网兜一个、头灯一个、电线一捆。案子由贵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被告人徐连、王学华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由清镇市检察院审查起诉。</p>
庭审现场,两名被告人没有辩护意见,表示认罪,法院合议庭合议后宣判:被告人徐连、王学华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罪名成立,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徐连拘役一个月,王学华管制三个月。作案工具没收。</p>
11:40,@贵州高院:徐连、王学华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庭审笔录经当事人核对签字后,现全文公布,欢迎网友查看。至此,整个庭审现场微博直播结束。新浪微博近百网友转发评论了此次庭审微博直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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