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将严查严处“两节”违纪行为
9月13日,西宁市纪委和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p>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汇报工作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p>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坚决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快查快办,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并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作者:得舟 贾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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