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什托洛盖镇两级公开 提高基层工作透明力度
2013-09-26 12:44:02 作者:陈西凤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针对群众多次上访,对调查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我镇选择一些典型信访举报件,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增强办理信访举报案件的透明度,提高办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公信力。</span>
一是</span>完善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把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工作程序和方法,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体性利益以及复杂、疑难的信访举报问题,则通过适当方式将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span>
二是推行“三公开”阳光办信访举报工作。即:(1)调查过程公开。在查办信访举报案件的过程中,遇到有些群众确实不相信问题的调查结果,或者不满意的处理结论,吸收群众代表或让信访举报人参与调查取证,维护群众的“参与权”,从思想上消除信访举报群众的疑虑,及时息访;(2)案件处理公开。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受理、公开处理、公开报道。在处理过程中,公开引用党政纪条例,以及受何种处理后职级待遇将受到什么影响,允许信访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对处理结果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其他有关参与的人员也可发表自己的观点,把诸多的矛盾解决在正式结论之前,有效的减少重复上访,同时也达到了“处理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果;(3)案件反馈公开。信访举报问题或信访举报案件办结后,及时向信访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进行回访,反馈信访举报问题或信访举报案件的处理结果,着力营造信访举报工作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处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和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陷诽谤他人的行为。</span>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