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源地 人人有责
2013-05-07 10:21:24 作者:阿勒腾图亚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
牧场结合各村队实际,依据《自治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相应完善的可行性地方性法规和措施,其中包括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把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轨道,为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建设,牧场各村队队长及大学生走村入户给农牧民发放《自治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宣传材料,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水法法律意识。</p>
地址:那仁和布克牧场机关
供稿人:阿勒腾图亚</p>
重点阅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