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出台</strong>
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凭“绿卡”就近入学</font>
日前,《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贵州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将获得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高层次人才持“绿卡”可在编制管理、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p>
办法规定,确因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管理部门可凭“绿卡”为高层次人才办理进编手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进行聘用。</p>
在职称评(认)定方面,高层次人才需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随年度参加评审,并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直接申报相应职称,也可根据需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对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予以承认并享受本省同级人员待遇;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p>
同时,经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在其工作地或居住地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由落户人或接收单位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p>
对于要在贵州省入学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县(市、区)内,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申请转入贵州省普通高中就读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类别相同的原则,结合本人意愿与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县(市、区)内普通高中入学。其中,非贵州省户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贵州省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贵州省户籍学生同等待遇,高中毕业后在贵州省参加高考的,按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在报考普通高中时,享有与贵州省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并优先录取。</p>
此外,到贵州省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还可在配偶安置、出入境和居留、医疗保障、科研、创业培训、档案重建等方面享受“特别政策”。(鲜晓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