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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一状告奥巴马解读民族企业海外发展之道

2012-10-19 11:52:40 作者:编辑 来源:诚搜网 浏览次数:0




  三一重工三十亿工程被奥巴马阻止 损失两千万美元</a>

  诚搜网北京10月19日讯 近期,美国大选辩论热闹非凡,作为候选人奥巴马自然清闲不了,频频出现在人们视线中,位于此同时,奥巴马于近日被中国最大机械制造商三一集团告上法庭,更是集中了中国民众对其的关注。</p>

  据悉,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在美国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厂。这个项目之前也曾遭遇&ldquo;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rdquo;的禁令。为此,罗尔斯公司9月12日把“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rdquo;告上法庭。10月1日又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把奥巴马追加为被告,并向法院递交要求法院加快审理此案的动议。</p>

  对于此次事件缘由始末,三一集团负责人再发布会上做出了这样的解释,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令,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我们认为不公正的裁决或者处理,造成极大的影响,国际、国内的影响,很多中国人或者中国记者、中国的老百姓并不知道三一在美国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以致美国总统签署文件限定在美国的投资。</p>

  而三一集团方面之所以这样做,是要告诉我们中国的老百姓,中国所有关心这件事情的媒体记者和朋友们,三一在美国到底干了什么事,我觉得我们是依照美国的法律在美国进行了一项非常正常的投资,我们没有干什么伤天害理,更没有干什么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我们不开这次会议不足以解释这个事情的真相。</p>

  与此同时,本案发生后,据美国《华尔街日报》1日消息,美国财政部的一位官员当天表示,司法系统无权重审总统奥巴马阻止罗尔斯公司收购俄勒冈州风电场项目的决定,这可能意味着任何诉讼都是无用的。财政部发言人纳塔莉欧内斯特说:“他们可以诉诸法律。但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的条例明确规定,总统的决定不受司法审查。&rdquo;这个说听着貌似权威,但却违法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大司法原则。总统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相信这个案子完全值得打到最高法院。如果美国最高法院最终裁决美国总统高于美国法律,那就等于给了美国人自己一贯标榜的价值观一个大嘴巴。<br />
 

(编辑: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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