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剪纸俗称“花纸”、“剪花”、“绣花纸”,苗语称“西给港”、“西给榜”,译成汉语,即分别为“动物剪纸”和“花卉剪纸”。剑河苗族剪纸不同于汉民族和北方少数民族的窗花剪纸,其主要用途是作为苗族服饰刺绣纹样稿。类型可分为革东和新民、新合两种,手法主要采用剪、刻、扎等方式。题材范围涉及苗族神话传说和自然界中花、鸟、虫、鱼、动物形象等,内容反映了苗族对远古图腾和自然的崇拜,蕴涵着大量神秘的宗教文化信息和原始的艺术特征。从其制作的工艺流程和成品价值来看,它本身就是一件完整的工艺品。
苗族剪纸,历史久远,贵州省黔东南一带苗族世代传唱的《苗族古歌•跋山涉水》中就有关于剪纸的描述。它是研究黔东南境内清水江上游苗族地区历史文化和民族风俗的珍贵的形象资料,是一种既具有现实依据又有学理可循的真正的民间艺术,具有较高的、丰富而深遂的历史研究价值。如剪纸中出现较多的双头龙、双头鸟、双头蛇、双身共头龙等共头共身的形象即是“交”的暗喻,实际上它是苗族“吃牯藏”仪式活动中,一种巫仪文化的延伸。
剑河苗族剪纸的功能在当地体现为苗族刺绣的底样、蓝本和第一道工序,经过二次加工后,剪纸纹样在刺绣中得到再现和丰富,是苗族刺绣和服饰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
2008年,《苗族剪纸》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孙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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