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的到来,“非遗”保护成为全国热门话题。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我们国家丰富多彩的民族舞蹈保护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怎样才能保护得更好?为此,半月谈记者专访了著名舞蹈家刘金吾。
“我们的根应扎得更深些!”
刘金吾,曾任云南省舞蹈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现任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舞蹈的奠基人、开拓者之一。
这位73岁的漂亮老太太,对中国的民族舞蹈总是投去深邃、炽烈的目光。当我们沉迷于“当下”、“后现代”之时,她却在极力向后张望――这与保守无关,“因为传统总是向后看的……我们的根应该扎得更深些!”
近日,本刊记者对她进行了专访。
与日本交流得来的启示
半月谈记者:您多次率团出访日本,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刘金吾:云南是少数民族文化大省,素称“歌舞的海洋”,如彝族的《阿细跳月》、傣族的《孔雀舞》、云南花灯舞蹈《大茶山》等,都先后走出了国门。云南民族舞蹈与全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交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日本。1984年,云南舞蹈家周培武参加中国文联代表团访日,在日中文化交流协会组织的联欢会上表演了彝族的烟盒舞,一下子把日本的艺术家镇住了,其中一位叫黛节子的日本民族舞蹈家随即提出要访问云南。后来,中国舞协认为最好是“对等互访”,不仅他们来,我们也去。就这样,云南省舞蹈家协会与日本黛民族舞踊文化财团达成“对等互访”交流的协议。从1985年开始,双方开始学术研究和交流性演出。
半月谈记者:20多年的交流,最大的感触是什么?
刘金吾:我很吃惊,原来日本对传统文化这么重视啊,比如有的地方经常举办传统艺能会演,中小学生免费观看,当地官员必须穿着民族服装,盛装出席;在琦玉县,有一种民间舞蹈,只有几个动作,当地却建立了一个专门的保存会,县教育局长任会长,有专门记录介绍的书籍和音像资料,还被列为国家一级无形文化财产――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地老艺人每年都要穿着民族服装教授同样穿着民族服装的中小学生学习。
在富山县,我们看到一个镇的民族舞蹈会演。每个村派出一支代表队参加,其中年纪最大的演员有80多岁,最小的只有四五岁,表演非常认真。舞台是设在广场上的,必须买票,但观众人山人海;演出时台下经常爆发出潮水般的掌声。我观察了一下,观众中有很多年轻人,这在我们国家是很难想象的。当然,日本对我们云南的民族舞蹈也非常喜爱和尊重,称我们的民族舞蹈是国宝。有的观众为了多看几次演出,跟着我们一路跑,去了好几个城市。
必须对传统更加珍视
半月谈记者: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民族舞蹈?
刘金吾: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舞蹈界有人说传统是包袱,只有彻底抛弃才能前进,只有现代舞才能反映现代生活。当时我就问,那为什么云南的《阿细跳月》《孔雀舞》走出国门后那么受欢迎?对方认为那就像古代女人的小脚一样,老外不过是猎奇。我不同意这种论调,但当时对于现代化国家如何认识传统、如何保存和发展传统确实很困惑。可以说,通过与国外的交流,让我充分认识到传统文化、民族舞蹈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有多么重要。传统是我们的文化财富,它怎么会是包袱呢?
我们也是带着“在现代化条件下,民族舞蹈如何保存和发展”的疑问开始中日交流的。每次到日本,文部省文化厅长官都亲自接见、介绍情况,日中文化交流协会也一直给予积极支持和协助,可以说档次规格极高,这也说明他们确实非常看重民族文化和传统。1997年,我们应邀在东京学习院大学表演,结果非常轰动,日本的专家学者说我们的舞蹈既传统又现代,是发展了的民族舞蹈,表现了今天人们的思想感情,有很强的生命力。这些评价提醒我们,应该在传承的基础上创新。比如我们白族舞蹈中有一个集体扭肩动作以前是没有的,后来我们大胆创造了它,结果成为白族群众乐于接受、借鉴运用的新的舞蹈语言。我们的《阿细跳月》《孔雀舞》等都有浓郁的传统元素,再融入一些现代的东西。但舞蹈的根,一定是扎在传统泥土里的。
半月谈记者:你的意思是,通过交流你已经找到了答案?
刘金吾:不仅与日本,几十年来与各国的交流都让我感触颇深。比如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的打歌、丝弦、老虎笙,大理白族自治州的白族舞、纳西族的窝热热,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奔子拦藏族锅庄等等,都成了老外竞相追逐、学习、研究的对象。尤其是日本人,他们真的非常看重民族舞蹈的根:它到底是不是源自民间?它现在的传承怎么样?它的文化基因还留存多少?他们把它上升到一种民族的自豪感、文化力的高度。这些现象促使我积极反思。我觉得我找到了答案:只有保护好本民族的文化,只有把你的根深深扎进去,才可能创造出不朽杰作。
当下民族舞蹈危机重重
半月谈记者:你如何看待民族舞蹈的处境?
刘金吾:中国的民族舞蹈面临很多危机!首先是过分商业化。以云南为例,当《云南映象》《丽水金沙》取得一定市场成绩之后,全省遍地都是旅游歌舞晚会。据我粗略统计,现在全云南的旅游歌舞晚会多达30多台,90%的地州都在搞。现在是大家全都一窝蜂地搞商业的、赚钱的东西,很少有人关注民族的、公益的东西。
其次是大大低俗化。现在很多民族舞蹈以展示奇风异俗为标榜,但其实是糟粕或低俗的玩意儿。比如一些地方歌舞里居然出现了大量来自国外的肚皮舞,非常妖艳,充满性暗示;再比如云南佤族的木鼓舞源于祭祀,现在居然把祭祀的场面也拿进来了,完全谈不上美感。
第三是民族特点遭到淡化和异化,名存实亡。比如《丽水金沙》里舞蹈动作的根可能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经典民族歌舞,但被它借用之后已经发生变异,而后来的很多舞蹈再在《丽水金沙》基础上进行模仿、篡改。民族符号丧失,编舞越来越雷同,哪里还有那个民族的特色?很多民族舞看来看去竟然一样,傣族的和白族的居然没什么区别!
出现这些问题有很多原因,如果对比日本人保护民族文化的踏实、稳健和真诚,我们就不难发现自己的问题。
首先,我们的荷花奖等重要的国家奖项也把旅游、观光歌舞作为舞蹈进行评奖,这值得商榷。《云南映象》一口气拿了那么多金奖,可它是旅游歌舞啊,它的目标本来就是市场,虽然它还是增进了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感,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认识了民族舞蹈的一些基本要素,但我认为国家层面的荷花奖鼓励这种商业化倾向,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人们都一窝蜂奔钱去了,谁来关心和传承本民族的文化?谁来打磨艺术精品?那些民间老艺人过世之后,民族舞蹈就失传了!虽然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正在加大力度,但在商业的侵蚀下,保护和传承太难了。
半月谈记者:您有什么建议?
刘金吾:做旅游歌舞没错,但绝不能将其倡导成为惟一目标。人们不能光惦记着市场,还得沉下来,踏踏实实为民族舞蹈做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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