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隶属于黑龙江省呼玛县,位于呼玛县北部,呼玛河中游北岸的冲击平原上。南部西南部与兴华乡韩家罗镇毗邻,西部与塔河县交界,北部、东北部与鸥浦乡接壤。乡域总面积419.5平方公里,辖红光、新河、新山、新村、胜利、玻璃沟、更新、白银纳8个行政村,乡政府所在地设在白银纳村。全乡总人口1996人,生活着汉、鄂伦春、满、蒙古、回、朝鲜、达斡尔等民族,是鄂伦春重要聚居地之一。
白银纳鄂伦春乡地域广阔,资源丰富,土地肥沃。全乡耕地面积36000亩,人均耕地18亩;林地面积45.42万亩,人均占有森林面积280亩。主要树种为落叶松,其次为樟子松、白桦、柞树、杨树;呼玛河从境内腹地穿过,流域面积17公里;有草原面积138700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24600亩;山脉纵横,水草丰足,是野生动物良好的栖息、繁衍场所,野生动物种类十分齐全;矿产资源种类较多,储量极为可观;中草药、山野土特产以无公害、无污染优势倍受国内外青眯。
1984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呼玛设置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白银纳由鸥浦乡分出,正式成立了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白银纳鄂伦春文化站建于1986年,总面积600平方米。收藏了反映鄂伦春族历史文化的桦皮船等各种桦皮用具、兽皮工艺品、撮罗子、萨满用品、珍贵图片等各类藏品300余件。在黑龙江省政府、呼玛县政府和白银纳乡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预算为1000万元的白银纳鄂伦春民族社区已经列入政府规划,其中建设鄂伦春博物馆作为重点项目,这也预示着目前最好的保护鄂伦春文化遗产的乡级博物馆将与世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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