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 敏)
佤族清戏是云南省腾冲县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民族文艺之一,2009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早在明末清初,湖北人源于古老的青阳腔,创造出了一种新的戏曲,被称为清戏,又叫做湖北高腔,曾流传在襄阳、荆州、黄冈、孝咸宁一带,成为颇具影响的地方剧种。明代是腾冲社会发生巨变,汉文化在边地成为主流的时代。先进的汉文化犹如新鲜的血液,沿着古道的脉管流向边地,使学习汉文化成为时尚,腾冲成了边地家喻户晓的礼仪之邦。清雍正以后,随着“乾嘉盛世”的出现,腾冲进入了经济文化空前繁荣的时期。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文化流向腾冲汇聚,向缅甸延伸,以腾冲为枢纽的内外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地处古道要冲的甘庶寨,以它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恰当的位置,成为了腾越—缅甸南线古道上商旅、马帮、军伍必宿的驿站。居民日渐增加,村中古道两旁,建起了大大小小的店铺。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后,还有11家经营马店、旅馆、饮食和日用杂货的店铺正常营业,其中最大的一家马店,甚至可以容纳上百匹骡马。与此同时,甘蔗寨也兴起了延师办学之风,在佤族中培养出了一代代初具汉文化知识并倾心于汉文化的村寨文人,而过往的商贾军民中,也给甘蔗寨带来了内地的雅俗文化,其中就有熟悉清戏的戏曲艺人,这样,清戏就在甘庶寨的传播开来,久而久之,逐渐演化为佤族清戏。
据专家考证,清戏传入甘蔗寨的时间,约为清代咸丰年间或之前。清同治年间,甘蔗寨佤族头人李如楷力倡发扬昌大,积极加以组织排练,并亲扮角色,使清戏在村中常演不衰,还到周边汉族村寨演出。这是佤族清戏的繁盛时期,培养了一批骨干艺人。此后,时盛时衰。解放初期,省、地文化部门进行民间戏曲普查时,曾做过专门调查记录。1958-1964年曾演过数场。1984年,县文化部门对清戏加以发掘整理,培训演员,参加县文艺调演,并参加了同年地区文艺调演,被誉为“珍贵的民族剧种”。中国戏曲研究院专家亦深入甘蔗寨,为佤族清戏录音录像,将其正式列入中国少数民族剧种之一。
佤族清戏,之所以称为清戏主要是因为“清唱”,是因为人物上场时往往要先念引子或念诗,然后再唱或道白;没有复杂的身段,台上的做功均是依据演员对剧情的理解而发挥;演唱时,敲击小勾锣、小钗伴奏,每唱一句或一段即用“锵齐锵齐锵锵齐……”之类的锣钗点隔开,烘托节奏气氛,大鼓、大钹、大锣等都是后来添加以显粗犷雄浑。当地艺人一般称武场为“打家事”,文场称为“锯弦子”。角色有生、旦、末、丑之分,古时不化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化妆,角色穿戴不一,服饰分衣、褶、蟒、靠,头饰有盔、冠、巾、帽,还有髯口、靴、面具等;行头不太讲究,多为在普通布料上粘贴一些用纸剪的飞禽走兽之类简单图案。
如今,佤族清戏流传下来的常演剧目有《姜姑刁嫂》、《逐赶庞氏》、《芦林相会》、《安安送米》、《回朝缴旨》、《加封韩愈》、《文龙辞妻》、《钟高点化》、《越墙成仙》、《湘子渡妻》等,这些剧目均取材于汉族民间故事《三孝记》和《白鹤传》。声腔有“九腔十三板”,九腔为大汉腔、四平腔、高腔、放腔、哭腔、花音腔、百珍腔、苍胡腔、土子腔。十三板为清江引、浪淘沙、山坡羊、下山虎、一枝花、滴滴金、步步娇、驻云飞、小桃红、倒垂帘、菜花黄、柳叶青、哭想思。这些曲调演唱时腔板穿插变换,一唱众帮,抑扬顿挫,悦耳动听,既善叙事,又极抒情,具有较强的表现力。佤族清戏的剧目故事感人,情节生动,文辞优美,人物性格鲜明。
清戏一般在春节期间上演,艺人们在节前就选定剧目,分配角色,安排排练。所选剧目多为二至四人的折子戏,其中,表现悲欢离合与神仙故事的剧目最受欢迎。大年初一、二、三,及正月十六均有演出。初一,主要是“贺秋”和“参庙”。“贺秋”即供奉秋神用绳子像秋千一样把秋神挂于大树,摆放三牲供果,锣鼓齐响,年长者带头祭祀后,众人轮番荡使秋神,荡得越高意味着一年里。“参庙”是到魁阁祭祀,迎接龙灯,并祈求“出灯”到外村寨演唱顺利。正月初二在秋堂演唱清戏,秋堂上摆放着装有瓜果点心的桌子,四周用松明火把照明,观众围成灯堂,演员于灯堂中间表演。上演时通常与龙灯、仙灯等一齐演出,先是“耍青龙灯”,青龙灯是用竹片和纸扎制而成,耍时放鞭炮,用红布给龙“挂红”,高声“说吉利”,后是“耍仙灯”,由一个手提一只小菜篮子,里面放有灯笼,身穿鲜艳花衣,腰系围裙的小女孩扮作“引仙姑”,后面紧跟着七个手拿纸扇或手巾,衣着打扮类似的小女孩,围着边舞边唱一些“采花调”之类的民间小调。耍完灯后,清戏便正式演出,一般可演三四折戏,中间夹有耍灯,一折灯,一折戏,典型的“灯夹戏”。正月初三开始“出灯”,到周围十数个村寨“耍青龙灯”和唱清戏,一直要到元宵节才返回。外村寨事先一般会打个招呼或捎个口信进行邀请,还会封点“小礼钱”,多少不定,看各村寨的情况,少则几十元,多则两三百元,到返回本寨时,一般会有一两千元的进帐,这些钱也主要用于寨里的公益。正月十六,要到秋堂“撤秋”,把供奉在大树上的秋神撤下。然后再到魁阁祭祀“辞庙”,“送龙”回宫,在河边烧掉龙灯,顺水冲走,至此清戏演出方告结束。
近年来,乡上、寨里都基本没有上演过清戏,也难组织起。究其原因,一是现在的文化娱乐多样化,平日里看丰富的电视节目,逢年过节则四处游玩,很多年轻人都忙于外出打工,无心于清戏或耍灯了;二是现还在的老艺人仅有三人,沈家兴(84岁)、杨茂发(78岁)和李家显(74岁),而且杨茂发还得病中风,一直卧床不起,前两位均已不能登台演唱;三是在84年所辅导的有了一定基础的三个佤族女青年,早已婚嫁,有的外嫁到其他村寨,已很难再聚在一起进行演唱了。清戏早先的传承者均为男性,主要是清戏有近半月的时间在外走村串寨地演出,女性多有不便,传统上佤寨里的女性多在田间或家里干活,很少在外抛头露面。而且过去有一定文化基础的男子也比女子多,看剧本戏文容易学记一些,不存在“传男不传女”的说法。李家显老人风趣地说:现在反而是女性更容易学唱清戏,因为她们识字、聪明、嗓子好,身段表演到位,比男子认真努力。
至今佤族清戏的唱腔基本没有变化,仍保留着它传入时原生态的形态,是一份珍贵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腾冲县对清戏先后做了大量的调查、发掘和整理工作,取到相应的效果。腾冲县极为重视佤族清戏的传承和保护,在进行收集、整理、研究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文化部门和县直相关部门争取经费和设备,支持甘蔗寨村及佤族清戏表演队搞好传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自2004年以来,县文化馆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中,全面、深入地对佤族清戏进行调研,形成系统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经腾冲县的积极申报和省市两级的支持和转报,2008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6月,李家显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这也是腾冲县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获得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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