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藏族风俗民情(上)

2009-03-10 11:52:54 作者:阳化杰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青海藏族的地理分布
 
  藏族今天的分布地区,除西藏外, 还有青海和甘南的大部分地区,云南和川西的横断山区。藏族这种虽地跨数省,但又相互连片的分布格局的形成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自然的原因。藏族现在分布的地区,基本是历史上吐蕃强盛时期所占领的地区,以及以后被他们兼并、融合和同化的一些部落、民族的分布地区、这些部落和民族有:羌人的支系羊同人和白兰人、党项人、吐谷浑人等。吐蕃强盛时还曾占领过河西今甘、青境内部分地区和安西四镇(今新疆境内)等地,也同化了在他们统治下的部分汉人和西域各族人民。
 
  藏族分布的主体是青藏高原。这里自然环境与其他地区差别太大,地势高,气候寒冷,交通不便,土地贫瘠,不适于发展农耕业。因此在长期的发展中,很少有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迁入。这使得藏民族共同体及其分布的地域一直没有太大变化,得以完整的延续下来。藏族是聚居在青海境内的主要少数民族之一。青海藏族有106.92万多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1%,大多数分布在果洛、玉树、海南、海北、黄南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主要从事牧业生产,其余少量分布在海东地区各县和西宁市的大通县,主要从事农业生产,除玉树地区的藏族外,全都使用安多方言,大部分藏族信奉藏传佛教。生活在牧业区的藏族,多居帐篷,以炒面为主食,乐饮奶茶,喜食酸奶、牛羊肉等,农业区的藏族,多居庐室,以面食为主。和所有藏族一样,其性格豪放,善于歌舞,每年生产之余举行赛马、射箭、摔跤等体育活动和“六月歌会”等文艺活动,往往气氛热烈、热闹非凡。关于青海藏族的来源,一般认为是以原居住在本地的羌人、鲜卑人,同从西藏、西康等地迁徒而来的吐蕃人融合后形成的。解放前,青海藏族通称为番族,其社会基层组织是“封建部落”制,有玉树25族、同仁12族、化隆上10族、环海8族、果洛30族、湟中的申中6族、大通的广慧寺5族、门源的仙米寺6族等。明清年间,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其统治,实行所谓“以夷制夷”的千百户统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这些原始部落制和封建的千百户制度即被消除。
青海藏族的姓氏与命名
 
  关于藏族姓氏问题,有的人认为“藏族自古有姓”;也有的人则认为藏族原本无姓。事实上,就青海地区的藏族而言,大都有姓。如有些人名前往往冠以本家族名称;有的家族头人因效忠朝廷,受封赐姓,其后裔承袭之,沿用至今。也有人取名字的第一音节的谐音为姓氏。后者自然不属姓氏范畴,但前者显然是家族系统的称号,不应否认它是藏族的姓氏。藏族人名的命名一般由活佛、喇嘛,或本家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及父母等来承担。许多命名与佛教密切相关,也有以自然物等命名的。一般有男女性别之分,通常是两字或四字。名字多取自佛教经典,故重名的人较多,但可在名字前加上大、小、本人的特征、出生地、居住地或本人职业等以示区分。就命名时借用的事物而言,可分为:(1)以佛、菩萨、保护神的名号命名。如南色(天子)、先巴(弥勒)、卓玛(度母)等;(2)以佛教术语命名。如宗哲(精进)、散木旦(禅定)等。(3)以佛教法器等命名。如多杰(金刚)、坚参(法幢)等。(4)以吉祥语命名。如扎西(吉祥)、才让(长寿)、达杰(昌盛)等。(5)日月星辰命名。如南卡(天空)、达哇(月亮)、尼玛(太阳)等。(6)以动植物命名。如梅朵(鲜花)等。 
 
  用上述事物名称命名,有时单独运用。有时复合出现;僧名一般采用复合命名,且以四个音节者为多。而俗名则多采用二、三音节,名后多缀以“嘉”(胜利)、“太”(解脱)等。性别在藏族人名上反映得比较鲜明。女性名多缀有“玛”(如才玛)、“毛”(如周毛)、“措”(如仁增措)、“吉”(如柔桑吉)、“先”(如拉毛先)等。使人一看就知道是女性。此外,藏族人各有昵称和敬称之分。当母或其他长辈对晚辈表示钟爱时,往往在人名的第一音节后缀以“洛”、“科”、“波”等。如“扎西”昵称“扎洛”、或“扎科”、“扎波”。年青人称呼长辈是时,忌直呼其名,而在人名前加“阿柯”(叔叔)、“阿尼”(婶婶)、“阿米”(爷爷)、“阿伊”(奶奶)等。俗人一般尊称僧人为“阿卡”。 
青海藏族的帐篷、庄廓、碉房、碉楼
 
  青海藏族居住的地方,大都在海拔3000米至6000米的高寒地区,所以被人们称为“高原上的强者”。藏族的居住因地而宜,各不相同。以游牧为主的藏族一般都住用牛毛织成的黑色的藏帐,个别地方也住用毡做的毡房。帐房结构简单,轻巧方便,中间用一根长而细的木梁,两头支上八根短而硬的木杆,四周再架几根小柱,然后将牛毛帐搭在上面,周围用木桩钉在地上即可。这种帐房雨水不渗,风雪不侵,冬暖夏凉,宜于搬迁,是游牧民族的理想住所。帐房内中央是泥巴垒成的锅灶,两侧是住宿的地方,一般是男右,女左,正中供奉佛像及经典,陈以铜、银制成的净水碗和酥油灯。地上多铺牛羊毛织成的毡毯及皮张等。待客时,男客一般坐右上侧,女客坐左上侧,主人坐左右下侧,便于招待客人。以农业为主的藏族同汉、回、土族等民族一样,一般以自然村为单位聚居在一起,住居同汉族的庄廓相同,只是内部装饰、摆设略有不同。如房顶上、墙头上或院内挂印有麻尼经的白、蓝布小旗。在玉树、果洛、黄南等一些峡谷地带的小块农业区,有一种称之为“碉房”的房屋。这种房屋的内外墙全部用片石和泥巴垒砌而成,外墙用石,其厚度都在一米左右。房屋多系两层的平顶建筑,个别也有三层的。下层为牛、马、羊等牲畜圈和杂用房,上层则为人的住室。房屋门窗很小,象碉堡的枪口,因而室内光线暗淡。房屋的椽檐、窗户及大门,施以重彩,颜色鲜艳,平时窗户外挂有白底黑边的帘子,富有民族色彩。碉房大都依山就势而建,高低错落,左右参差,远望犹如层层堡垒,颇为壮观。而在果洛班玛一带,当地藏族群众却居住着独具一格的楼房──碉楼。这种房屋大都修建在向阳的山坡或山顶上,上下分为三层,多用石头和木料砌筑而成。一楼主要用于圈养牲畜,或存放烧柴,二楼为居室,三楼一般贮藏东西。有趣的是,从楼下到楼上,每层都有一个形似天井的方孔,楼梯是一种用圆木做成的独木梯,圆木上砍有一个个可以踩脚的台阶,供上下走动。楼房四周全部用石料砌筑,并留有小窗,房内光线暗淡,比较阴森。只有二楼和三楼朝阳的一面建有一块不大的阳台,阳台周围筑有半米多高的围墙。平时,家里人都在阳台上休憩,或者用来晾晒东西。这种碉楼造型奇特,独具一格。 

 

 
 
青海藏族的女性成人仪式
 
  在青海藏区,姑娘15岁前,一般都要举行成人仪式,表示她已经结束少女的生涯,步入成年人的行列。贵德、尖扎等地在举行成人仪式前,一般要由宁玛派(红教)僧侣根据姑娘的生辰等选定吉日。吉日前一二天,在宁玛派僧侣的主持下,进行梳头分发仪式,一般由姑娘的母亲或其他女性长辈将发辫解开,梳成若干条辫子(梳齿必须是奇数),用辫套套住,再戴上达合尼(一种镶有海螺等物的长条刺绣物,共三条,中间一条较长且宽,上端接脑后发辫,垂于腰背。两边的短条悬于胸前)。分辫后,亲友们都来邀请姑娘到自己家做客,并赠送盛有糖、枣等物的龙碗,以示祝贺。
 
  到选定的吉日,同家族和近邻都来祝贺,并帮助张罗。早晨,要派人携带酒、哈达等物在途中迎接阿香(舅舅)。当阿香骑马来到门口,则进行“数下马礼”(藏语称“巴丹”),在印有“雍仲”(万字纹)的白毛毡上,置放盛满青稞的升子。上插系有哈达的箭。升子四方的毛毡上将硬币摞起,一边摞,一边高声喊:“一……十……五百……八千……一万……”(实际为虚数),请阿香下马。阿香下马后,同村的女歌手们双人联唱。阿香则要送钱物,否则,难进家门。来到堂屋,宾主按一定的次序各入其座。阿香规劝姑娘的父母,要精心照管,教育好姑娘,使她生活愉快、幸福、并向姑娘送礼。其他亲邻这天也来送礼。尔后,在僧侣主持下,用净水为姑娘洗脸,污水倒入盛有灰土的木盘内,连同姑娘的鼻涕、唾痰等一起按规定的方向撒泼。最后,宾主一起同饮共欢,尽情歌唱,直至天亮方毕。
 
  乐都等地流行“戴天头”习俗,这也是一种成人仪式。这种仪式要求在僧侣主持下进行宗教洗礼(用柏叶水或奶汁洗脸,用花翎蘸净水洒向姑娘的头身、屋内等处),打醋炭(将烧红的三个拳头大小的河光石放入桶中,加入柏叶、茶叶、头发,注入陈醋,加上开水,用蒸气熏洗),都属于洁身清垢,洗去邪念的方式。由于步入成人行列,便和其他青年人一样,可以独立支配生活,同时,也享有选择恋人,追求爱情的自由。 
青海藏族的婚礼
 
  青海的藏族男女青年婚前交往自由,但婚嫁一般都要经过媒妁之口。据说,这是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托媒向唐朝求婚后遣留下来的风俗,所以沿袭至今。一般都是男家托媒到女家求婚,女家应允后,媒人即回去复命,然后从男家拿几瓶酒,到女家同其父母及亲房叔伯等同饮,算是定婚,并当场议定财礼。过去送财礼,都是以牲口为主。男家根据家境情况,或成百只牛羊,或几十,或几只都可以,择吉日,先送一半,临娶时再送一半。女家回送马、氆氇、狐皮帽、牛皮靴、红布腰带、头巾等礼物。现在大部分聘礼都是布料、现金、衣物等。
 
  在藏族地区,青年男女多为自由恋爱,父母亲友一般不加干涉。至于求爱方式,或袒露,或隐晦,因人因地而异。有的以歌抒情,互吐衷肠;有的地方则抢姑娘的帽子、戒指、头巾等物(若姑娘不愿与其相好,可直接或托人要回。如默不作声,或直言相约,则是愿意结交朋友)。得到姑娘的应允后,小伙子可到姑娘处赴约。承受着频繁的约会,双方的感情不断深化,互赠信物,并向自己的父母表明心愿。在得到双方父母应允后,才能送聘礼,商定婚期。如不同意婚事,青年男女可私奔他处,等说服父母后,男方只向女方家送上奶牛、羊,便得到承认。在有些农牧区青年男女的婚姻,一般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要形式。当男青年看中姑娘后,便请媒人带酒、哈达等物前去说媒,女方同意婚事,则饮其酒,受其礼;否则,婚事告吹。女方允亲后,媒人再次带酒等去女方家商定聘礼。聘礼多寡不一,但一般不宜太多,以免近邻亲友议论。送过聘礼,可根据男女双方生辰选定吉日,准备成亲。也有的地区盛行由男女双方私下约定,出走成婚的习俗,但近年来逐渐减少。
 
  婚期前一天,男方派婚使和媒人携带酒、哈达等物(乐都地区则带一支系有哈达的箭)到女方家迎娶新娘。是夜,女方家则为姑娘进行宗教洗礼,梳妆打扮。有的地区还有骂媒人、戏婚使等习俗。次日,新娘拜过家神、祖先及父母,伴娘搀扶新娘上马。新娘在伴娘的陪伴下哭嫁,然后随送亲者、媒人及婚使等一同起程。

 

  在新娘一行到达男家之前,男方派人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设路席,敬酒致意(玉树地区则举行交接新人马缰仪式,路旁横拉彩带,双方歌手以歌竞赛,若迎亲者唱不过对方,则敬酒致意。直到最后说服,这才剪彩,新娘下马)。当新娘来到门前,男方将撒有青稞、羊毛的新白毡铺在新娘马前,为媒人、送亲者献哈达,敬酒。妇女们扶新人下马,用奶汁为新娘洗脸,打醋炭(玉树地区过“燎火”),以洁身清垢,除灾避邪。入门后,喇嘛诵经祈祷,新娘新郎拜天地、家神及父母。礼毕,新娘入洞房,宾客入宴席。东部农业区宴席多设在羊圈,人们席地而坐(地上铺有草、毡等)喝奶茶,吃油果。有的地区端上面食,讥讽宾客,因是习俗,宾客全不介意。饭后,举行谢媒,女方为婆婆献“九毛救拉”(手工缝制的棉长袍)。最后宾主暖酒畅饮,双方歌手尽献歌技,歌声笑语彻夜不绝。从次日起,男方家属轮换宴请宾客,馈送礼物,延续三两日方毕。
 
  在有的地方还存在不同形式的“抢亲”习俗。在藏族古老的传统中,以为姑娘出嫁不经过一番抢劫,说明姑娘相貌不出众,或没人要。因此,要经过象征性的“抢亲”,来显示姑娘身价不凡。 
 
青海藏族奇特的葬礼
 
  青海藏族丧葬仪式,一般有塔葬、天葬、水葬、火葬、土葬、复合葬等六种。
 
  (1)塔葬:藏族的最高葬仪。享受这种葬礼的仅限于达赖、班禅或其他大活佛。大活佛圆寂后,遗体用各种名贵药材及香料反复脱水,干后用绸麻包裹,装入灵塔内永久保存。灵塔分金、银、铜、木、泥几种,根据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达赖、班禅圆寂后要建金灵塔,而甘丹赤巴只能建银灵塔。灵塔存放在各寺院里。
 
  (2)天葬:这是藏族的主要葬式。当人停止呼吸后,有的地区停尸三五日,设灵堂、祭台、燃酥油灯,祭献各种食品,请僧人念经,超度亡灵,亲朋吊丧。有的地区则很快送往天葬场,煨桑祭祀,请僧人念经,吹法螺,招来鹫群啄食。鹫鹰食后飞上天空,藏族则认为死者顺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场举行,各地有固定地点。人死后,停尸数日,请喇嘛念经择日送葬。出殡一般很早,有专人将尸体送至天葬师首先焚香供神,鹫见烟火而聚集在天葬场周围。天葬师随即将尸体衣服剥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尸体,肉骨剥离。骨头用石头捣碎,并拌以糌粑,肉切成小块放置一旁。最后用哨声呼来鹫,按骨、肉顺序别喂食,直到吞食净尽。死者家属男性都参加送殡。送殡用具有些弃置山间,不带回家。

 

 (3)土葬:土葬本是藏族原始固有的葬俗,但天葬盛行以后,藏族认为土葬者不能转世而很少使用。这是盛行于东部农业区,尤其是与汉族杂居地区的一种葬式。人死后需尽快洗理着装,在僵硬前用绳索或白布条将尸体捆绑成僧人坐“禅”式,缠以白布,殓入一白布袋,最后置入形似房舍的四方高座式棺内,请僧侣念经超度,殡尸三五日,依卜算之时辰,将棺木抬往茔地墓穴下葬。埋后留有圆形墓冢,有的地方则堆以小白石,以志纪念。但未成年者和暴亡者不能入葬坟茔。

 
 
  (4)水葬:这是一种极为简便的葬式。主要盛行于江河沿岸地区。水葬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是整尸抛入江河之中,甘孜雅江扎巴地地区盛行此俗。一般是两人送葬,将尸背至水深急流之处抛入江中,并在入水处熏烧糌粑,葬仪即告结束。雅江日依一带,人死后马上在腰际上砍一刀,然后头脚相叠捆好,放入背兜丢入河中,如甘孜德格龚垭地区的水葬。出殡多在夜晚,葬地选在水势呈海螺纹漩绕的水域。送葬地有一木墩,尸体首先被置于墩上,用斧按关节从上到下肢解,砍一块抛一块,最后连砍斧、尸袋及四周血土一并投入河中。甘孜绒坝岔在水葬时讲究尸的放置,男的卧式置,女的仰面置。而巴塘南区的普垭一带,解肢不能沾铁,只能以加工后的木刀、石斧施行。藏南林区在水葬时,也多半将尸体肢解后抛入洒河。三日后,死者家属前往投尸处及下游巡视,若发现尸体浮于水面,或滞尸河岸,重新置入水中。
 
  (5)火葬:这是一种较理想的葬式。仅次于塔葬的高级葬仪,只限于活佛和大喇嘛,其他死者不得享受此种葬礼。火葬时将遗体捆成坐姿并固定于木架柴堆上,由喇嘛念经超度死者灵魂,同时在柴堆上洒油点火。焚尸完毕,将骨灰带到高山之巅顺砚播撒,或撒在江河之中。新都桥一带礼葬火葬为圣葬,葬式很特别。人死后由几位长者擦洗尸身,把四肢交叉又叠起,五官中塞入酥油,然后用白布将尸体缠裹,死者头部画上“卐”符号,左胸画6个星星、9支弓箭、1条鱼、1个牛头。再把尸体置于堂屋地板上,请喇嘛念3天经。火葬时给死者准备五谷和糖类一起火化。另外还要准备161根小木棍、39个麦面小饼和39个酥油包,用作烧祭神灵和饿鬼。解放后,国家工作人员和一些农业区的藏族群众也多实行这种葬式。火葬的殓尸与土葬相同。出殡之日,将尸体抬到固定的火葬场(有的地区则临时选定),从炉顶置入葬炉,浇油焚尸。三日后,亲属同去收拾骨灰,葬入坟茔,或撒于高山之巅、江河之中。  
 
  (6)复合葬:即先土葬,后火葬,再水葬,历时一年,且祭仪频繁,法事不断。常见于藏东珞瑜地区。藏族幼儿夭亡,一般不举行葬礼,而是把尸体放入陶罐后扔进江河之中,也有的把陶罐长期存放于库房之内。藏区部分边远地区还有石棺葬和岩葬的习俗。
 
  不论采用哪种葬式,出殡后都得请僧人念经,超度亡灵。亲属均带孝服丧,49天内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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